经济法第七章练习
甲持有某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2016年7月4日,投资者乙与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6000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持有的该上市公司全部股份。7月6日,乙将股份转让事项通知该上市公司。7月11日,双方办理了股份过户。7月18日,乙通知该上市公司股份过户已办理完毕。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应当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的日期是( )。
A.2016年7月8日
B.2016年7月13日
C.2016年7月6日
D.2016年7月2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以协议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收购人应该在该事实发生(协议签订之日)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协议签订日为2016年7月4日,所以应当在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7日之间报告。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