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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练习

转股

转股期限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股票

转股价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201均价无折扣)(公开发行,不能涨价)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非公开发行,不能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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