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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练习

公开发行的界定

对象标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人数标准

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目前创业板和科创板、北交所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主板仍然是核准制。(说明:主板已经开始注册制,但教材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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