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情形五:甲公司拥有联营企业C公司35%的股权,账面价值350万元,拟出售30%的股权。出售这部分股权后,甲公司持有剩余的5%的股权,且对被投资方C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后至年末C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
『正确答案』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时(“进门时”) |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后(“进门后”) | 处置时(仅列示会计处理过程) |
甲公司应将拟出售C公司的30%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不再按权益法核算: | 剩余5%的股权在前述30%的股权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 在前述30%的股权处置后,剩余5%的股权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