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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十四章练习

沿用上例正保公司资料。其他补充资料:合同规定,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每两年基于过去24个月消费者价格指数的上涨进行上调。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00。正保公司在初始计量租赁负债时,应基于租赁期开始日的消费者物价指数(100)确定租赁付款额,不需要对后续年度因消费者物价指数而导致的租金变动作出估计。因此,在租赁期开始日,正保公司应以每年1 000万元的租赁付款额为基础计量租赁负债。假设在2×23年初(租赁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08,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采用的折现率为5%[已知:(P/A5%7)=5.78637]
  要求:编制2×23年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已知2×23年初(在第3年年初)租赁负债为6786.37万元。
  『答案解析』计算方法有3种:
  方法一:见前表。
  方法二:1 0001 000×P/A5%7)=1 0001000×5.786376 786.37(万元)。
  方法三:(9 0001 000)-(1 892.18355.39323.16)=6 786.37(万元)。
  (2)经消费者价格指数调整后的第3年租赁付款额=1 000×108/1001 080(万元)。
  (3)应当于第3年年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以反映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即租赁负债应当以每年1 080万元的租赁付款额(剩余8笔)为基础进行重新计量。
  每年1 080万元的租赁付款额按不变的折现率(即5%)进行折现:
  2×23年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 0801 080×P/A5%7)=1 0801 080×5.786377 329.28(万元)。
  (4)甲公司的租赁负债将增加=重新计量后的租赁负债7 329.28-重新计量前的租赁负债6 786.37542.91(万元)。
  (5)相关账务处理:
  借:使用权资产           542.91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97.09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8×8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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