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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六章练习

公司法人权利能力限制
  1.对外投资限制(了解)

表决机构

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

投资数额

根据公司章程限制

投资对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担保限制★★★

表决机构

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表决

担保数额

根据公司章程限制

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

相对人善意,有效;
相对人恶意,无效 (注意:结合合同法律制度)

为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注意案例)

  3.借款限制★★★
  (1)所有公司:除非依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2)股份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注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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