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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十二章笔记

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违约率法)

1)对于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项

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

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

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作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企业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信用损失应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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