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只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然而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都可能属于这种情形。
企业应当设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2)基本会计处理原则。
初始确认时,企业可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不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是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身并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因此从投资方的角度也就不符合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例如某些开放式基金,基金持有人可将基金份额回售给基金,该基金发行的基金份额并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只是按照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符合列报为权益工具条件的可回售工具。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持有的该基金份额,不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快速记忆】企业应当判断某项投资的会计处理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还是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 判断 | 适用会计准则 |
| 首先,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 该投资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
| 其次,如果该投资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 企业应当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判断该投资是否为权益工具投资,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快速记忆】金融资产“三分类”的相关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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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