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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十三章练习

债与权益的区分。
  A公司为上市公司,A公司与B公司合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A公司出资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0%,B公司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2×183月,A公司、B公司与D信托签署了增资协议,由D信托发起设立“x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D信托向C公司增资5亿元。增资完成后,C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其中A公司持有30%的股权、B公司持有20%、D信托持有50%。该信托规模为10亿元。根据相关协议安排,A公司仍然控制C公司。C公司定期向信托计划支付固定收益的利息,且3年后,信托计划收回所投入全部资金。
  问题:A公司合并报表中对C公司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应该是60%还是30?
  『正确答案』法律形式上的债务,可能并不一定是会计上的债务,法律形式上的股权,也可能并不一定是会计意义上的权益,实务中应该根据准则的相关判断原则具体判断。在本案例中,C公司需要定期向信托计划支付固定收益,且该信托有期限,到期需支付所有投资本金,因此,法律上虽然信托是作为股权投资方,但该交易实质上是A公司通过D信托从外部引入新的债权人。C公司应当将该信托计划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因此,在A公司合并报表层面,C公司权益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60%,而不是法律形式上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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