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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十三章练习

对于可回售工具,以及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如果满足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要求,则发行方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作为权益工具列报,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上述金融工具对于发行方而言不满足权益工具的定义,对于投资方而言也不属于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方不能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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