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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六章练习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于成立后以其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特定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公司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向股东支付固定收益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抽逃出资的认定: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如司法实践认定:减资时未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未能在公司向股东返还出资前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向股东分配股利或固定收益;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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