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经济法第三章练习
LeeJanmy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登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A.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B.
生产设备的抵押
C.
机动车的抵押
D.
地役权的设立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
A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
BC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
D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1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嘟嘟姐
1年前
嘟嘟姐
ABCD
1年前
oxygen
ABCD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