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六章练习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与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董事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C.该董事会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成立
D.该董事会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效
【答案】AC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