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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练习
LeeJanmy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的出资分别为
50
万元、
25
万元、
25
万元,均已实缴。甲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偿还后,仍有余债
100
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
100
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
25
万元范围承担补充责任
B.
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C.
甲乙丙均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D.
甲乙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859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嘟嘟姐
1年前
嘟嘟姐
B
1年前
oxygen
B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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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