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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四章练习
LeeJanmy
甲公司欠乙公司
30 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 20 万元,已经到期,
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 20 万元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
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 2 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
BC
791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16)
阿巴巴
a
1年前
嘟嘟姐
1年前
嘟嘟姐
BC
1年前
oxygen
C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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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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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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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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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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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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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