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经济法第四章练习
LeeJanmy
甲欲出售闲置电视机一台,先后分别与乙、丙订立了买卖合同,最终将电视机交付
给了丙。下列关于甲与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
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
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答案】
A
【解析】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原则上各个买卖合同均属有效。
503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20)
嘟嘟姐
1年前
嘟嘟姐
A
1年前
巴啦啦小魔仙
a
1年前
oxygen
A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LeeJanmy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