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哥,有以下事项,请教税收如何处理:
事项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和企业法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事项二、转增资本的次一年公司亏损,由于前期部分留存收益已转资本,因此亏损当年报表上的剩余累计留存收益为负数,此时,企业法人股东由于对赌协议的原因,要求撤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1、这个初始出资的部分是指股东实际转过来的所有投资款,还是仅仅是实收资本部分,不包含资本溢价?
2、股东投资后,我们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和留存收益转增股本,股东对应的这部分增资算出资的部分吗?
3、”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上一年部分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了股本,今年是亏损,目前报表上的留存收益为负,那是说股息所得为0,还是要加上未转资本之前的留存收益来计算股息所得?
事项三、如果是个人股东要求撤资,个人所得税又如何计算?撤资所得减最开始投入的全部资本?减最开始投资时计入实收资本的部分?还是减(投入的全部资本+转增的股本)来计算税基?
事项四、如果不是股东撤资,而是股权转让,又该如何计算税基呢?(其实还是增资部分不知道该怎么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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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提示几点: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可看以下网址提示(根据你提供的情况,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3、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依法征20%个人所得税(或按第1条的提示递延纳税),企业股东依法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4、征过所得税(或者按规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部分,可以作为转让股权时的成本。没有征过所得税的(包括第2点提示的),不作为转让股权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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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