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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财税〔2016〕47号规定: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本通知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疑问如下:按以上规定,代交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开了普通发票,但是纳税申报时又可以在销售额中扣除。那么在填纳税申报表时应如何填列,并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逻辑勾稽?我查了一些资料,觉得在表三中调整,但是实务中没有操作过,还请知道的高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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