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价款作为销售额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细]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终于正式出台了,当然任何政策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纵观试点实施办法...[详细]
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12日,备考模式已经开启,相信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会因为遇到的难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而苦恼,此时,可以合理利用网校的...[详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详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认证相符或在增值税查询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详细]
2016年12月3日大家期盼已久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如期而至,该文件出台对于规范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营改增试点深入与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详细]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详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用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当期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详细]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详细]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详细]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注意有: 与全国相同的工业、商业购进原材料、燃料、机器设备等货物; 与全国相同的工业、商业接受的应税劳务,比如运费...[详细]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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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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