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多选

11.2002年,台湾最大企业集团富士康与韩国三星集团成立合资企业“三星富士康”。合资企业的情况如下:富士康拥有合资企业51%的股份,三星拥有合资企业49%的股份。合资企业的主要业务是为三星手机等产品提供生产服务,包括总装、订货和物流管理等。这项战略合作中,三星提供产品设计及品牌等资源,富士康提供生产设备和人力资源等。下列各项中,属于上述两个公司结成的战略联盟的特点的有(  )。
A.双方在经营上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自主权
B.双方具有较好的信任感和责任感
C.联盟内成员之间的沟通不充分
D.组织效率较高
445人看过 2年前

全部评论(2)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