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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每天多学一点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
30%
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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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全部评论(2)
oxygen
一起学吧
1年前
每天多学一点
累积投票制VS直接投票制
直接投票制:对于任何一个席位的任命规则——一股一票;
累积投票制:任命董事的总表决权票数=待选董事数量×股东
持有股票数。
假设公司共有10 000股发行在外,大股东持有51%的股份(即
5 100股),三个小股东A、B、C分别持有16%,16%,17%,如果
董事会共10人,现在要选举5位董事。
①直接投票制:走过场,每个候选人都由大股东决定;
②累积投票制:
大股东的票数=5 100×5=25 500
股东A的票数=1 600×5=8 000
股东B的票数=1 600×5=8 000
股东C的票数=1 700×5=8 500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股东将24 500票给了候选人甲,那么只
剩下1 000票给剩余的其偏好的四个候选人;而股东A、B、C合起
来只有24 500票,虽然无法影响对甲的任命,但是对于后续的9选
4,则话语权极大(24 500 VS 1 000)。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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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