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限制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未设限制。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的过半数为股东人数上的过半数,过半数不包含本数)。 ●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也可以不召开会议而分别征求意见。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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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