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
1. 主要信用中介机构及业务。
信息披露制度旨在向公司利益相关者提供必要的公司信息,进一步,通过信用中介机构让公司利益相关者相信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信用中介机构需要保持足够的独立性,对公司披露的信息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负责,避免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般而言,这些信用中介机构在担保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很守信用。如果它们对公司披露的虚假信息表示认可,那么就会面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可能会受到政府部门的民事或刑事起诉,后果比较严重,所以,它们在工作中一般会严格遵守工作准则和职业道德。
主要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和律师事务所等。
(1)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为公司起草和审查财务报告,另一方面还要查找公司账目的漏洞,防止虚假信息的出现,从而保证真实、准确地描述公司财务状况。专业会计师是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的关键,他们通过审计服务建议公司建立严格的内部程序,以保证审计结果或审计的财务报告达到最低质量标准。(2)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及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主要由一些专业金融投资分析师组成,他们能够对公司进行深度投资分析,评价公司投资价值,这是一般投资者所不具有的能力,因此,投资分析结论对广大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另外,有投资银行参与的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等业务充分体现出投资银行的公司治理功能。
(3)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第三个主要的信用中介机构,尽管与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相比,投资者对它们并不是很关注。但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它们的作用不容忽视。律师事务所会综合考虑接受发行公司准备的相关文件,提醒发行公司和投资银行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中介机构独立性的制度安排对于中介机构信用机制的建立至关重要。而这种制度的安排是否有效,一方面取决于中介机构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即进行专业业务服务既要有专业胜任能力,又要有独立的地位,并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另一方面取决于相关的制度设计。这样,如何通过制度安排确保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就成了公司治理中中介机构信用机制建构的核心。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