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藏2020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3月1日至5日,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经信厅政工人事处(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报送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地市经信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国资发[2012]231号)
二、申报对象
全区从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人员)、援藏干部人才、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系列申报上一级职务或转评本系列条件的,可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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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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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合格通知单、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文件规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6.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7.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角色等相关证明)。
原件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所有复印件上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章后报经信厅政工人事处审核。
(二)单位材料
1.本单位推荐材料1份。
2.委托评审函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附件3)。
4.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5.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岗位使用情况和空缺岗位情况说明。
6.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意见。
以上材料待经信厅审核通过后,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请勿提前装订。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在2021年3月1日至5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经信厅政工人事处(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
1、《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藏国资发[2012]231号)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亚格 0891—6198887)
西藏自治区经济与信息化信厅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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