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详细]
1.异地提供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服务,都需要在项目(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申报时可扣除已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详细]
【问题】 建筑业预缴税款的金额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案】 预缴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正式申报时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详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方式可分为两种:(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包括: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详细]
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详细]
延期申报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确实遭遇到困难、不可抗力等,不能按期...[详细]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详细]
全面“营改增”后,提供建筑服务(个人除外)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但需先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根据《...[详细]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详细]
企业所得税应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进行预缴;总、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有章法;未过户房屋销售收入在所得税预缴时需确认收入;查账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需区分...[详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详细]
【问题】 建筑业预缴税款的金额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案】 预缴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正式申报时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详细]
为方便纳税人在季度预缴时享受税收优惠,适应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详细]
答: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经营的,应开具《外管证》;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目前...[详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详细]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流转税法规发生较大变动,增值税的纳税范围进一步扩大,方方面面的细节也需要更多关注,其中难点之一是增值税申报的变化,为了避免企业发生纳税申报...[详细]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规定: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详细]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规定,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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