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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李忠魁全年伴学计划考点18—一裁终局原则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23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火热进行中,零碎时间利用起来,日积月累知识点,提高进步看得见!李忠魁老师倾情制作,带领大家逐步解决中级会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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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掌握— 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没看懂?来听听李忠魁老师的视频小课堂,包教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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