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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全年伴学计划考点4—普通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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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掌握—普通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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