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以及“企业间借款”涉税风险及应对
一、企业之间借款如何缴税?
(一)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是否合法?合同(协议)是否有效?
在2015年的法释(2015)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 、其他组织之间以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二)企业之间有偿借款要缴纳哪些税?
1、增值税
(1)企业之间有偿借款利息收入要不要交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但有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暂免)
注:产生的利息收入,要相应的给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自行开具就可以,无论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到都可以自行开具)
(2)那么问题来了,收到出借企业的利息专票是否可以扣除进项税呢?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利息发票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所以开普通发票即可。
2、印花税
(1)非金融企业间签的借款合同(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以上仅仅指的是金融企业,但我们都不是金融企业我们是兄弟公司,朋友公司之间借款。是不受以上条款限制的。不在征收范围内的,不用缴纳印花税。
3、企业所得税
(1)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件》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以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
备注:必须取得借款利息的发票(还有就是借款必须是用于企业实际经营)
(三)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要不要缴税?
1、企业无偿向企业贷款----视同销售
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下列情况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借款不受视同销售这个限定。
2、统借统还
概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规定,统借统还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资金来源为金融机械或对外发债,从非金融机械借入的资金不属于统借统还的范畴
2、资金由集团或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借入和归还
3、资金内部划拨方式包话:
(1)集团或核心企业直接向下属单位拨付资金并收取利息;
(2)集团内财务公司向下属单位拨付资金并收到利息后转付集团
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我们可以是免征增值税的
1、资金借贷双方属于同一企业集团
2、由统借方对外借款(或发行债券统一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或借款企业签 订统借统还合同并分拨所借入的资金
3、向借款企业收取利息的利率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械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水平。
还有一种免征增值税的情型
(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财税【2021】第6号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还有就是无偿借款企业所得税是否要缴纳?
对于贷款方(债权人):有利息收入,缴税,无利息收入,不缴。
对于借款方(债务人):利息支出可科前扣除,但有限额
前提:两个非金融企业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关联企业除了要符合上述规定外,额外琮需要满足2个条件:
1、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2、债资比有限制
独立交易原则的具体规定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
关于债资比的具体规定,可以参考《财税【2008】121号》(财税【2008】121号)
二、企业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如何缴税?
第一种情况:自然人借款给企业
例:公司股东或员工,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情况下,以自然人的身份把钱借给企业进行周转,
1、有偿
(1)增值税层面--自然人取得的利息应按照“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个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概据取得的利息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可以去税务局代开,政策期内小规模有减免)
(2)企业支付自然人的款项要想在税前扣除需要做到以下6点:
01、企业需要索要利息费用发票
02、企业与个人之间要签订借款合同
03、需要考虑关联方和非关系方层面
04、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05、公司需要提供情况说明
06、资本化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3)个人所得税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自然人应按照“利息、股息及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支付给个人费用,负有代扣代缴义力,因此在支付利息时,应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不需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 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
2、无偿---主体为自然人股东
(1)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不缴纳
参考: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
(2)个人所得税--不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为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得不当税收利益。
(3)企业所得税---不缴纳
企业无偿借款、无利息支出、也就无税前扣除问题。
(4)印花税
非金融企业间的借款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5)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注销前处理不发就会有风险
企业注销时其他应付款股东借款部分---如何处理
筹划方案:
注销前作出股东决议,将借款(债权转为注册资本)
一方面,股东对企业增次,,不视为企业的收入,因此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
另一方面:债权转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总额增加,而清算后剩余资产低入投资成本,因此也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这块注意适用边界,有其他债务的时间不适用这个策略。
第二种情况:企业借款给自然人
三、企业借款合同签订必须规避的6大风险点
1、借款合同不约定利息--不合规,我们建议借款约定利息低一些,最好不要无偿
参考:财税2016年36号:
2、支出利息不取得利息发票--这样不行
代开流程
税局受理--窗口审核---开具缴款书---代开发票
注意:要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的利息费用,必须要取得发票,利率超过金融机械同期同类的不可扣除。
3、借款利率超出法定保护标准---4倍
4、借款手续不齐全引发债权债务纠纷---有借款合同或借条
5、企业注册资 本未实缴到位向股东支付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规定期内应缴资本额的差客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应由企业 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扣除。
6、支付给自然人的利息未代扣代缴个税
1、企业间有偿借款涉及那些税?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但有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暂免)
注:因利息发票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所以开普通发票即可。
2)印花税---非金融企业间签的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企业与企业之间)
银行或金融机械与企业间签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3)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利率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不可以扣除
注:必须有借款利息发票才能税前扣除,而且还要看借款是否用于企业 实际经营
2、企业间无偿借款涉及那些税?(单位向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无偿借款)
1)增值税---视同销售---按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利率计算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