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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大神可以帮忙解答一下?研究了一下午还是不太明白

甲公司2019年初购入一项专利权,入账成本300万元,法定使用期限为5年,预计有效使用期限为4年,乙公司于2019年初与甲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于3年后交易此专利权,交易价为60万元,甲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因新技术的出现使该专利权发生贬值,2019年末预计处置价格为15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5万元,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为11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法认为此专利权的摊销口径为6年,到期时无残值。此专利权的摊销费用列支于“管理费用”,此专利权对2019年相关报表项目的影响为( )。
  A.追加“资产减值损失”85万元
  B.形成递延所得税收益28.75万元
  C.冲减净利润123.75万元
  D.减少应交所得税12.5万元

答案:ABCD

书中解释:①2009年专利权的摊销额=(300-60)÷3=80(万元);

     ②2009年末专利权的摊余价值为220万元,相比此时的可收回价值135万元,提取85万元的减值;

     ③因新增可抵扣差异冲减所得税费用28.75万元(300-300÷6-135)×25%;

     ④减少应交所得税金额=300÷6×25%=12.5

      ⑤此专利权2019年冲减当年净利润123.75万元(165×75%)。



自己百度的解释:

会计上每年摊销额=(300-60)/3=80

税法上摊销=300/6=50

差异30,会计账面价值<税法计税基出确认递延所得税收益7.5

因可收回金额(150-15)>现值110,按现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即=(300-80)-135=85

确认递延所得税收益21.25

递延所得税收益=21.25+7.5=28.75

此事项无形资产会减少净利润=(85+80)*0.75=123.75

因摊销无形资产会计上80,税法上50差异30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80*0.25-30*0.25=20-7.5=12.5



疑问:为什么减少应交所得税是12.5万元?差异30不是应该少交30*0.25=7.5吗?



2979人看过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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