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为了做好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现将2014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电脑)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社会...[详细]
中级会计职称是我们职业发展道路上的一块重要基石,是我们获取更广阔发展空间的阶梯。不管你是错过了2018年的中级会计考试的报名,还是计划2019年报名中级会计职称参加...[详细]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转发给你们,请...[详细]
深圳市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再生资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规范深圳市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审批退付工作程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详细]
近日,深圳市财政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详细]
通知:2014年第二次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延长至5月23日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2014年第二次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详细]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的企业年检工作和相关资质等审查工作,继续贯彻《关于做好内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电子化备案的通知》(深...[详细]
内容提要:广东省深圳宝安区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考生在此期间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详细]
2012年4月以来,广东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财政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带着问题下基层,扎实开展“服务基层月”活动。 一是加强...[详细]
深圳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3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怕错过报名时间的朋友可以在正保会计网校的报名直通车>>里预约哦,中华...[详细]
现将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会办[2010]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深圳实际,就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详细]
在深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含未注册),如要到深圳市外其它城市(地方)工作,需要把会计从业证迁到新工作地注册,不用重考会计从业证书,迁出条件及程序如...[详细]
2009年6月21日及28日,我省分别在东莞和深圳首次设置专门考场,面向香港居民举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本次考试共有41名香港居民报名参加。广东省财政厅党组...[详细]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会〔2013〕22号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详细]
为方便会计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正保会计网校推出深圳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课程。现开设“管理会计学、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最新所得税类政策解读”等...[详细]
内容摘要:深圳市2013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4:30,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4月14日,...[详细]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深圳2013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详细]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省直、中央驻穗单位: 根据《广东...[详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根据《中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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