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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累计带薪缺勤

听完了借款费用,在看一遍教材,看到累计带薪缺勤的时候,心里有些许疑惑:累计带薪缺勤一般都是年休假,比如每年有10天假,剩余可以累计到一下年度;
我的想法是,10天不管我休没休,你都要发给我工资,比如剩余了3天没休完,
我都休了7天了,你也得发我这7天的工资,总之视同出勤嘛。


另外累计到下一个年度,也就是第二年相当于13天年休假,就算我把13天全休了、
公司不也得照样给我发工资吗?我上班也得发工资,为什么不能视同13天都出勤了呢?
对于上一年剩余的3天为什么还要去做计提这3天的应付职工薪酬呢?不是多此一举吗?




有没人和我一样的疑惑啊,还是就我自己是这样的 ,学习学的经常感觉自己脑子有问题了。












4772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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