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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实行自学培训的模式,即先在正保会计网校学习满规定学分即可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无需再登录官网自行申报。
北京市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热点服务事项(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天津市
天津市会计继续教育要求学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需要学满规定课时/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学习时长累计达到规定学分/课时,可以自行保留和打印合格证。
天津市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登录天津市财政局()→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诚信信息查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河北省
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通过要求:廊坊地区学满规定学时后需要参加在线考试,考试通过方可完成培训。其他地区学员学够规定的课时后即可完成该年度培训,无需到财政局审核确认。
河北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姓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左侧继续教育-培训结果查询即可查询。
山西省
山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学员可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每天累积不超过10学时,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即每天听课超过450分钟后,当天将不再累计),学习后参加网上考试。学员考试合格后,不再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山西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会计之星”()查询继续教育培训的登记情况。
吉林省
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学员可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2021、2020年学员需要学满90学分(即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即20学时),学习完成进行在线考试。
吉林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登录吉林省财政厅()→网上服务入口-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湖南省
湖南省会计继续教育学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需要学满规定课时。学习完成进行在线考试,考试通过,系统将要求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完成调查后,可以生成和打印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
湖南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无需到财政局盖章,财政局自动确认所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可用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及验证码,登录湖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安徽省
安徽省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要选择45学时课程;(公需课15学时,专业课30学时);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选择30学时。(公需课10学时,专业课20学时)。学满规定学时后参加网上考试,60分考试合格。会计人员考试合格后,相关继续教育信息将自动登记到安徽会计网档案中。
安徽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页面下方服务直通车→会计管理→会计人员-信息查询,可用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福建省
福建省会计人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需要学满规定学分。2021、2020、2019年需要学满90学分,专业课需要达到60学分,公需课需要达到30学分。特别提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要求,参加知识竞赛的学员可视同2021年度继续教育60学分,剩余30学分需通过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获得,以完成2021年度的全年学分要求。)学习完成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通过后无需现场审核确认。
福建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会计人员服务,用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查询继续教育信息、学分申报等。
山东省
山东省会计人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需要学满规定学分。正保会计网校提供2021、2020年60学分的专业课程学习,学员学习满规定学分参加考试,每个学员有三次考试机会,网上考试合格需打印合格证自行保存,无需到会计主管部门办理会计继续教育的审核登记。
山东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用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查询继续教育信息、信息采集等。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会计人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满规定学分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不需现场确认登记(盖章)。
黑龙江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培训人员可于完成后的一个月登录“龙江会计网”()→页面右侧“会计人员信息查询”中自行查询培训信息。
广东省
2021年度继续教育广东省会计人员需完成公需科目网络课件30学分,公需科目将于12月31日下线,无补学服务;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学习完成参加线上考试。学完公需课和专业课后,系统会将成绩自动对接到广东省信息服务平台。
广东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年份,即可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四川省
四川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学够规定的学习时间后,进行在线考试,考试合格不需要到窗口办理,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数据导入。
四川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重庆市
重庆市会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每年必须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课程,正保会计网校提供60学分专业课的课程培训,其中,学习内容部分分为“必修”与“选修”,必修不少于40学分,选修课时大于等于20学分。需先学习必修课程,再学习选修课程。考试合格后,无需到财政局盖章,财政局自动确认所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
重庆市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一个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学分后,系统将自动登记。会计人员可于7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首页一重庆会计之家(图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贵州省
贵州省会计人员通过互联网选择课程学习,系统自动累计时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学满规定学分即可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无需考试。
贵州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继续教育→输入会计人员身份证号及信息采集密码→继续教育登记与查询。
云南省
云南省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需要学习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少于30学分。学够规定的学习时间后,参加在线考试,不限制考试次数,考过为止。考试合格后,打印合格证。无需到主管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云南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登录云南财政会计管理网(:7001/)→继续教育-个人继续教育登记→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信息采集成功后可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甘肃省
甘肃省会计继续教育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进行学习;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学够规定的学习时间后,参加在线考试,不限制考试次数,考过为止。学员考试合格后,不再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甘肃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登录甘肃会计网()→甘肃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信息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即可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分。学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满规定学分,即可通过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宁夏回族自治区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将在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8888/honest/Index.do)中进行记载。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满规定学分后参加网上考试。学习天数为90天,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学习、考试任务的应重新购买课程。
内蒙古自治区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继续教育情况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上海市
上海市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学习不少于90学分,专业课不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少于30学分。学够学分进入在线考试,考试通过后,分数会上传到网校培训系统,登录查询,满60分即视为合格。
上海市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上海市财政局()通过“常用服务查询”-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浙江省
浙江省会计人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满规定学分后,需要学满规定学分。
浙江省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信息查询,会计人员可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会计人员应当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18学分,会计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分,所有科目学习每年合计不少于90学分。学满规定课时后,确认当年继续教育完成,无需考试。学员达到要求后,继续教育信息将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自动记录,无需到现场登记。
宁波市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宁波会计之窗→会计人员信息-信息查询,会计人员可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江苏省
江苏省会计继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当年完成的学分当年有效,不结转至以后年度。学习完成,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可不用到财政部门登记,由财政部门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继续教育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江苏省各地区考核标准存在差异,具体要求请参考各地财政局通知)
江苏省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会计人员可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查询本人档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正保会计网校提供60学分的专业课程学习,学员通过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够规定的学习时间后,参加线上考试,限制5次考试次数。考试通过后,完成评价即可在财政厅网站查看记录。不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广西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广西会计管理系统(:7005/txweb/commons/indexs)→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网络继续教育情况查询,会计人员可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陕西省
陕西省会计继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2021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正保会计网校提供专业课程学习,学满规定学分后可参加线上考试,考试通过可打印合格证书留存,相关继续教育信息将自动登记到陕西会计网档案中。
陕西省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陕西会计网()→会计服务网上大厅-继续教育→个人继续教育查询→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查询,会计人员可输入身份证号、信息采集密码及验证码登录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新疆
会计人员学满规定学分的公需课和专业课后,视为继续教育通过。
新疆继续教育记录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个人中心→继续教育-年度学分,即可查询本人档案确认学分记载情况。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继续教育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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