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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小课堂 “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各位学员大家好,今天咱们继续聊聊税务的那点事儿。

现在正值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完成,已经成为或即将成为会计的你肯定想知道这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是如何产生影响的?老师今天就从三个方面跟你说说这个影响,小伙伴们如果有其他想了解的税务小知识可以留言告诉老师~

(一)收入减少

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营改增之前,企业按照含税价格确认收入。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后,企业按照不含税价格确认收入,比营改增前收入减少。

比如:营改增前,某建筑企业取得收入100万元,营业税税率3%,该项业务企业应确认收入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00

营改增后,该建筑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取得收入100万元,应确认收入90.09万元(价税分离100÷1.11),比营改增前有所减少,同时以销售(营业)收入为扣除基数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也相应减少。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00

(二)税前扣除项目减少

可扣除的流转税减少。营改增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营改增之后,企业缴纳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这是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最明显、也是最简单的影响。

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减少。营改增之前,企业支付的运费、租金或其他服务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营改增后,这部分费用由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包含进项税额的部分就不能再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变化

营改增前,非试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计税基础是价税合计价。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计税基础是不含税价,导致折旧发生变化。

比如:某银行于2016年2月购买了一辆车,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外购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是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20+20×17%)。按照5年折旧,2016年3月和4月的月折旧额是0.39万元(23.4÷5÷12)。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2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营改增后,该银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又购买了一辆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计税基础是不含税金额20万元。企业按照5年折旧,2016年7月~12月的月折旧额是0.33万元(20÷5÷12)。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也就是说,同样价格的车,在营改增前后确认的计税基础是不同的,营改增后的计税基础要小于营改增前的计税基础,从而折旧金额也要小于营改增前的折旧金额。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这么多,老师不生产税务知识,只是税务知识的搬运工。

更多精彩知识点,请同学们多多关注会计小课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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