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督 种 类 | 监 督 主 体 | 对 象 | |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 单位经济活动 | |
外部监督 | 政府监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政府监督实施主体、执法主体 | 会计行为 |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并不是面向所有单位的。 | 会计资料 | ||
区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 | | ||
社会监督 |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体) | 委托单位经济活动 | |
单位和个人检举 | 违法行为 | ||
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除了对企业依法实施监督之外,还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是对社会监督的一种再监督。 |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