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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与“变造”

(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无中生有
(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篡改事实
(3)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据虚假)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
2383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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