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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一l月27日 第三节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计人员的选拔任用——法内自愿
1.法定
(1)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
971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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