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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管学堂】财管定义微记忆(36)——共同年限法和等额年金法的局限性

共同年限法和等额年金法的局限性

1. 有的领域技术进步快,目前就可以预期升级换代不可避免,不可能原样复制;

2. 如果通货膨胀比较严重,必须考虑重置成本的上升,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对与此两种方法都没有考虑;

3. 从长期来看,竞争会使项目净利润下降,甚至被淘汰,对此分析时没有考虑。

因此,在实务中,只有重置概率很高的项目才适宜采用上述分析方法,而对于预计项目年限差别不大的项目,直接比较净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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