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2×22年度,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4月1日,收到先征后返的所得税240万元;(2)6月30日,以3 000万元的拍卖价格取得一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该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当地政府为鼓励甲公司在当地投资,于同日拨付给甲公司800万元,作为对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3)10月10日,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投资500万元。甲公司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对其取得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并采用直线法分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有关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收到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应确认其他收益240万元
B.
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在2×22年应分摊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8万元
C.
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投资款,不属于政府补助
D.
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投资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