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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既开专票又开普票,是否免税?

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的大部分是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自开专票,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除了满足销售额的要求,还要满足开票的要求,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这很好理解,满足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不交税,对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也不能抵扣(特殊情况除外)。问题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既开具专票又开具普票,怎么交税?

疑问一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税,那么,一个季度中,普票开29万,专票开17万,合计46万,专票缴税,普票29万未超45万免税吗?

解析:不免。由于季度内总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45万元,因此开具的普票部分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疑问二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普票和专票未超45万,要交增值税吗?比如:一个季度中,普票开29万,专票开6万,合计35万,专票缴税,普票29万免税吗?

解析:免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元(普通发票+专票+无票收入的总销售额),专票部分缴纳增值税,普票部分和无票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

【总结】: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全部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如果既开了专票又开了普票的,普票部分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免税政策,需要照章纳税,除非将专票全部联次追回作废或冲红;

(3)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无论是开具的普票或者普票加专票或者无票收入,均需要全额纳税。

疑问三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A,2021年10月销售货物8万元,提供服务1万元,销售不动产5万元,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解析:合计销售额为14(=8+1+5)万元,未超过15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14万元,全部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疑问四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A,2021年10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1万元,销售不动产200万元,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解析:合计销售额为205(=4+1+20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5(=4+1)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照章纳税。

疑问五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A 2021年10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12万元,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216(=4+12+20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6(=4+12)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16万元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照章纳税,销售不动产200万元也应照章纳税。

【总结】:

(1)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季度不超过45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均不纳税;

(2)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季度超过45万元)的,剔除销售不动产金额合计销售额不超标的,销售不动产的部分需要纳税,其他的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3)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剔除销售不动产金额后仍然超过15万元(或季度超过45万元)的,不可以享受免税,全部需按规定纳税。

5587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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