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分类和变动成本法
分类 | 阐释 |
制造成本与非制造成本 | 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
非制造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构成产品的制造成本 | |
产品成本与期间成本 | 产品成本是与产品的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
期间成本是与某会计期间的销售、经营和管理等活动相关的成本,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
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 | 直接成本与成本对象直接相关、可以用经济合理方式追溯到成本对象 |
间接成本是不能用经济合理方式追溯到成本对象 |
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一)基本生产部门生产产品涉及的成本项目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与动力和制造费用。
(二)能够直接确认生产某一特定产品发生的生产费用,直接归集在相应的成本项目中,不能直接归集的生产费用,采用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其分配方法为:
(1)分配率= 待分配的生产费用/各个分配对象的分配标准合计
(2)某分配对象应分配的生产费用=分配率×该分配对象分配标准
注:材料分配标准如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人工成本分配标准如实用工时;制造费用分配标准如生产工时、定额工时或机器工时等。
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直接分配法的计算公式
①辅助生产的单位成本=辅助生产费用总额/辅助生产对外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总量
(公式分母中不包括辅助生产各车间相互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量)
②各受益车间、产品或各部门应分配的费用=辅助生产的单位成本×该车间、产品或部门的耗用量
交互分配法下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①对内分配分配率=辅助生产车间交互分配前发生的费用/该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总数量
②对外分配率=(辅助生产车间交互分配前的费用+交互分配转入的费用-交互分配转出的费用)/该辅助生产车间对外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数量
③各受益车间、产品或各部门应分配的费用=对外分配率×该车间、产品或部门的耗用量
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分配(约当产量法、定额比例法和定额成本法)
约当产量法
约当产量是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合成完工产品的产量。
关于完工程度计算,在具备产品工时定额条件下,按每道工序累计单位工时定额除以单位产品工时定额计算。
完工程度:
(1)计算用于分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在产品完工程度(累计定额法)
完工程度=(前面各道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道工序工时定额*50%)/产品工时定额
【提示】通常假定处于某工序的在产品只完成本工序的50%;若在产品所在工序平均完工程度已经指定,则不再用50%的假定数。
(2)计算用于分配原材料费用的在产品完工程度(累计定额)
第一种情况:假设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
每件在产品无论完工程度如何,都应和每件完工产品同样负担材料费用,即原材料完工程度为100%。
第二种情况:假设原材料在生产开始后陆续投入
A在每道工序开始时一次投入:原材料完工度=本工序累积消耗材料定额/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B在每道工序随加工进度陆续投入:完工程度=(前面各道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道工序工时定额*50%)/产品工时定额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费用)/(产成品产量+在产品约当产量)
产成品成本=分配率×产成品产量
在产品成本=分配率×在产品约当产量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原材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不大
定额比例法
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费用)/(完工产品定额+月末在产品定额)
产成品成本=产成品定额×分配率
在产品应分配的成本末在产品定额×分配率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动较大,有比较准确的定额资料。
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定额单位成本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
适用条件:月末在产品数量稳定或者数量较少,有比较准确的定额资料。
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采用简化方法确定其成本(如预先规定的固定单价确定成本),总成本扣除副产品成本后就是主产品成本。
1.分离点售价法
即联合成本以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为比例进行分配。该方法适用于联产品在分离时销售价格能够可靠计量。
联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联合成本÷(A产品分离点的销售总额+B产品分离点的销售总额)
A产品应分配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分配率×A产品分离点的销售总额
B产品应分配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分配率×B产品分离点的销售总额
2.基于可变现净值计算
即联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可供出售。该方法适用于联产品分离点的销售价格不能可靠计量
某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分离点产量×该产成品的单位售价-分离后的该产品的后续单独加工成本
联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联合成本÷(A产品可变现净值+B产品可变现净值)
A产品应分配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分配率×A产品可变现净值
B产品应分配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分配率× B产品可变现净值
3.实物数量法
联合成本以实物数量(数量、重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该方法适用联产品价格不稳定或无法直接确定时使用。
联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联合成本÷(A产品实物数量+B产品实物数量)
A产品应分配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分配率×A产品实物数量
B产品应分配联合成本=联合成本分配率×B产品实物数量
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的特点;
品种法的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是产品品种。
2.品种法下一般定期(每月月末)计算产品成本。
3.如果企业月末有在产品,要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适用范围:大批量且单步骤的,如发电、供水、采掘
分批法的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是产品的批别。
2.产品成本计算是不定期的,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基本一致,而与会计核算的报告期不一致。
3.计算月末产品成本时,一般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
适用范围:小批量的,如造船、重机、精密仪器、新产品、设备维修等
分步法
适用范围:大批量多步骤的,如冶金、纺织、机械制造
1.逐步结转分步法特点
优点 | 缺点 |
(1)能够提供各个生产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资料; | 采用逐步综合结转分步法计算得出的结果不符合产品成本构成的实际情况,不能据以从整个企业角度分析和考核产品成本的构成和水平。为此,需要进行成本还原,增加工作量 |
.2.平行结转分步法特点
(1)不计算各步骤半成品成本,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应计入最终产成品成本的份额;
(2)平行结转法的成本计算对象是各种产成品及其经过各生产步骤中的成本份额;
(3)各步骤发生的生产费用不随半成品实物转移而结转,只有最终完工入库,才从各步骤平行汇总转出计算产成品成本;
(4)可以按照原始成本项目反映产成品成本资料,不需成本还原;
(5)无法提供半成品成本信息,不能为各步骤在产品的实物管理和资金管理提供资料,不能全面反映各步骤产品生产耗费水平(第一步骤除外),不能满足这些步骤成本管理要求。
分步法成本计算:
1.逐步结转分步法:
A逐步综合结转分步法:上一个步骤的产品成本,摇身变成为下一个步骤的直接材料。(因此需要还原上一个步骤的产产品成本)
成本还原:按照上一个步骤产品成本结构进行还原
B逐步分项结转分步法:上一个步骤的产成品,还是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科目转入下一个步骤。无需成本还原。
2.平行结转分步法:不计算各步骤所产半成品成本,也不计算各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产品成本,而只计算本步骤发生的各项其他费用,以及这些费用中应计入产成品成本的份额。
常考点:平行结转+约当产量+后续步骤耗用多个前步骤的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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