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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1.“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2.“合理费用”是指: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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