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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类型

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发生应税行为

(1)一般贸易方式

出口货物、劳务、应税行为的实际离岸价(FOB)

(2)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净出口额

(3)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

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外贸企业

(1)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1)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

(2)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2)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

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4)其他情形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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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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