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总结】转让不动产的税务处理

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转让自建不动产

简易计税

(老项目)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老项目)

一般计税

计税依据

差额

全额

全额

全额

预缴依据

差额

差额

全额

全额

税率或征收率

5%

9%

5%

9%

预缴

差额÷1.05×5%

全额÷1.05×5%

预缴地点

不动产所在地

申报纳税

差额÷1.05×5%-预缴

全额÷1.09×9%-预缴

全额÷1.05×5%-预缴

全额÷1.09×9%-预缴

申报纳税地点

机构所在地

10076人看过 11月前

全部评论(6)

11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11月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