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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税务处理

项目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于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老项目

计税销售额

全额计税

差额计税:(总包款-分包款)

税率或征收率

9%

3%

跨县(市)预缴

(总包款-分包款)/1.09×2%

(总包款-分包款)/1.03×3%

预缴地点

服务发生地

服务发生地

申报应纳税额

总包款/1.09×9%-进项税额-预缴

(总包款-分包款)/1.03×3%-预缴

申报地点

机构所在地

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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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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