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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138****7739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开工建设A房地产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预售房屋。甲公司对其选择了简易计税,2023年5月取得预售收入12000万元。甲公司应该预缴增值税( )万元。
A.
228.57
B.
342.86
C.
324.32
D.
571.43
350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4)
yx
B
1年前
荣誉
2
1年前
138****7739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应预缴增值税=12000÷(1+5%)×3%=342.86(万元)
1年前
138****7739
B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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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