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单选】


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珠宝部取得金银首饰零售收入37.44万元(包括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的市场零售价17.5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的含税作价金额为5.85万元,甲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11.7万元。甲商场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35


B.1.6

C.2.35


D.2.6


55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2)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