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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不足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留抵税额退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企业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具体的条件有(   )。
A.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B.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C.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D.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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