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49人看过 9月前

全部评论(5)

9月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