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yx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的;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547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9)
yx
年度汇算服务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在法定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1年前
yx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2)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纳税人可以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 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3)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4)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1年前
yx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1)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年前
yx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除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 5 年。
1年前
yx
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1年前
yx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次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本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1年前
yx
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为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次年 3 月 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1年前
yx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 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1年前
yx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 12 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在法定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