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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
工资、薪金所得涵盖范围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
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强调“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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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全部评论(7)
an***168
1年前
yx
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年前
yx
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1.个税处理
先预扣预缴,后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支付时,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1年前
yx
远洋船员减半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 183 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远洋船员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减征优惠政策。
1年前
yx
交税的补贴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用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年前
yx
免税的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年前
yx
防疫特别优惠(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1)对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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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